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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国际生物多样性治理

《生物多样性公约》自1992年在“里约地球峰会”诞生至今,在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公平公正地分享遗传资源利用产生的惠益这三方面持续推动着生物多样性国际治理的进程,以全面的方式和整体的视角来解决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问题,其意义和作用不容忽视。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和第15次缔约方大会的主席国,已于2021年第一阶段会议上发表了昆明宣言,并且成立了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设立了多个国家公园,表明其推动生物多样性国际治理进程的决心。中国社会组织作为生物多样性国际治理进程中的重要力量,应加深对《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相关进程的了解,进而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决策建言献策。
为支持中国社会组织参与全球环境相关的国际进程,在万科公益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开展了“支持中国社会组织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能力建设项目”。作为项目的知识支撑,这份速读文件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切入点,重点介绍了其诞生、运行和决策机制、重要的战略计划和执行情况、相关议定书、与其它相关国际公约的联系以及与中国的渊源,旨在帮助参与项目的伙伴快速了解生物多样性国际治理的进程。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2年12月召开,会议将为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以及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提出新的框架和目标。届时,我们期待中国社会组织在谈判以及推动雄心勃勃且可执行的框架和目标达成的过程中贡献智慧和力量。